“实体经济现代化应建立在产业工人队伍的现代化上,但现状是,产业工人在现代化过程中被‘卡’住了。”来自安徽的全国人大代表、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集团有限公司巡视员许宝成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谈起了自己的“苦恼”。
在许宝成看来,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产业工人缺乏长期、正规、系统的教育。而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加强职业教育入手。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很高的“话题度”。代表们从打破教育偏见、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校企合作等多角度切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扭转观念打通流动渠道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院校13300多所,在校生近3000万人,每年毕业生近1000万人,累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两亿多人次。但社会对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仍存在偏见,一些现行政策和制度不利于我国职业教育与实际需求的对接,人才培养难以落地。
“长期以来,相比高等教育,社会普遍认为职业教育要低人一等,导致出现家庭不愿送、孩子不愿上、企业不愿要的‘三难’境况。”许宝成说,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在校的初、高中学生高达8000万人。其中高中人数近3000万人,而每年进入大专及本科院校就读的学生大概为800万人,这就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学生仅是在完成规定教育之后,即进入社会就业体系,缺乏必要的技能培训。在职业院校毕业学生的培训上,亟待扭转观念,增加中专技校的数量、增强中专技校的办学力量和招生比例。
职业教育观念滞后,会影响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州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杨杰认为,当前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结构不尽合理、办学条件薄弱、就业质量不高、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助长了对职业教育的偏见。
杨杰认为,职业教育应当成为各级政府工程,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引领、教育部门与学校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特色化发展。在九年义务教育毕业生中第一次普、职分流的基础上,应在普通高中二年级结束时根据学生的国家课程和特长实现普、职第二次分流。建立职高学生可直接升入高职,打通高职与应用型大学的流动渠道,构建职业教育终身学习平台。并建立职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等级认证制度及认证入职制度,改革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制灵活、学分转换、学分互认、学位完善的职业教育发展体系,以此打通高中阶段普、职隔离的局面。
完善法制保障校企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滁州市市长张祥安认为,目前,由于校企合作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校企合作的保障措施没有跟进,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校企合作很难深入推进,一方面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学校热、企业冷;另一方面是校企合作多数还停留在学生实习和学校送人、企业用人的浅层次合作上。
“校企合作中企业主体缺位、行业企业参与不够,其根本原因在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制建设仍然十分薄弱。”张祥安分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仅应该是教育制度,更应该是经济制度、产业制度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法迄今为止还没有与其配套的下位法,经济领域更是缺少支持产教融合的配套制度。现行教育法、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相关条款大多是宏观规定,相距建立良好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还有很大差距。在国家层面上,应从教育、经济、劳动三个领域修改、新增相关法规、制度,为加快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提供法制保障。
国企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缺乏经费支持掣肘了院校发展。作为国有公办高职学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院长,陈学东代表反映,国有企业所属公办高职院校无法像民办学校按教育成本收费,也不能像政府办校得到政府教育事业费财政拨款,其经费来源主要靠学费和办学企业支持,运行和发展举步维艰。他建议,在国家大力促进各级政府落实各类公办院校生均拨款的同时,对国有企业所属公办高职院校明确政策予以同等待遇,比照同类政府部门所属院校的拨付给予国有企业所属公办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以促进高职教育公平发展,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活力。
精准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现实中,企业对高水平技能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人力资源市场更加青睐有一技之长的技工。但要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重新回到学校,接受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无论从经济还是时间上都是不现实的。
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李红认为,结合本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应更加有效地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作用,更加精准、高效、节约地实施符合企业要求和用工实际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实现就业培训领域的有效供给。
李红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多渠道精准掌握企事业单位实际用工需求并将掌握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并及时提供培训经费等支持。企事业单位需从师资和实训条件方面大力配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与企事业单位保持积极联系,促进参训人员学有所成、有效上岗就业,形成涉及多部门、多领域、不留盲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令代表们欣喜的是,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针对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以就业为导向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共同育人、促进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转型发展等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加强跟踪督促,有关部门修订了高职专业目录,颁布了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性文件,全国已建成1000多个职教集团;制定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等。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本报记者 范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