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
新闻来源: 局纪委 浏览次数:时间:2012-11-05
9月25日,建筑公司下发《关于在农民工队伍中派驻政治指导员的决定》,全面推行向农民工队伍派驻政治指导员工作,确保农民工队伍素质提升、思想稳定、作用突出。
《决定》从人员选定、工作职责、作用发挥等方面对派驻工作进行了工作细化和任务分解,并对派驻人员在组织领导、职责履行、工作纪律、检查考核等自身建设环节进行了严格要求。首先,《决定》规定选派对象主要是从各项目单位党组织、工会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群干部。其次,在工作职责方面,要求政治指导员每月至少有10天时间吃住在农民工驻地,与农民工同吃同住同劳动,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政治学习,内容可包括读书学习、读报学习、法律知识宣传和座谈会等形式;每两周组织开展一次座谈会,与农民工进行思想见面,征求他们对项目发展和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抓好农民工“三工建设”、“五同管理”、劳动竞赛等工作,协助指导农民工工会自主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再次,《决定》要求各项目单位按照“谁派出,谁主管”的原则,由党组织、工会负责政治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要求政治指导员增强责任感,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控农民工各个时期思想动态,运用好常态和特殊情况下处事原则和方法,积极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工地和谐稳定。
《决定》还要求政治指导员做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不准接受馈赠报酬,不准为个人和他人谋取利益,不准做不利于企业发展和违背企业员工意愿的事情等。同时,要结合工作开展认真填写《政治指导员工作手册》,不断完善工作档案中的10项内容资料,并由派出单位党组织、工会在每季度末组织农民工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和良好两个档次进行评定,考核分作为岗位津贴发放的直接依据,确保指导员真正为农民工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建筑公司纪委)